【48812】济南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发布2023年第一批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检查成果
来源:开云网站 发布时间:2024-06-28 17:34:27
本次检查根据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等规范的要求,对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的结构-佩带设备、头盔视界、头盔护目镜冲击强度、头盔护目镜透过率、固定设备安稳性、头盔佩带设备强度功能、头盔吸收磕碰能量功能(低温)、头盔耐穿透功能(低温)等项目进行了查验。
本次检查发现济南历下新义摩托车维修部、济南市天桥区长平电动车配件经营部、济南市天桥区金坦克摩配商铺、济南市天桥区睿睿摩托车经销处4家销售者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头盔护目镜-透过率、头盔耐穿透功能(低温)项目。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济南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已责成相关商场监督办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济南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监督检查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不合格成果处理工作。
摩托车乘员头盔是摩托车驾乘人员重要的头部安全护具,其基本功能是当受磕碰、掉落物及其他特定要素引起的损伤时能有效地维护人体头部,减轻剧烈磕碰时带来的强壮冲击力或防止尖利物体直接刺入头部,然后维护人体的生命安全。选购和运用时主张:
1.选购头盔时,要检查头盔上是否有中文标识,内容有厂名厂址、产品的姓名、履行规范、合格标志等,产品应具有发泡资料缓冲层。应挑选有3C标志的产品,别贪图便宜,购买质量差的头盔,这种头盔难以起到维护效果。
2.选购头盔时要试戴,检查头盔部件安稳程度,护目镜透光性应杰出。头盔应与头部贴合舒畅,不要购买与自己头型及尺度不匹配的头盔,由于不匹配的头盔戴在头上,发生意外时,头盔很简单掉落而失掉维护效果。
3.日常运用头盔时,应防止将头盔长期曝晒、雨淋,不然会加快头盔资料的老化,惯例运用的寿数将大幅度的下降,影响运用者安全。别的,一般头盔正常运用不该超越两年,如有条件,主张一年一换,确保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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