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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云网站    发布时间:2024-08-29 06:14: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八届三次董事会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下属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做担保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做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江红女士、赵永禄先生、于雅静女士回避表决);

  1、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做担保

  2、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企业来提供担保

  3、海南永熙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做担保

  4、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企业来提供担保

  详细内容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参股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做担保

  2、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企业来提供担保

  3、新疆康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且由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细内容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江红女士、赵永禄先生、于雅静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江红女士、赵永禄先生、于雅静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江红女士、赵永禄先生、于雅静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下属公司做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做担保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监事张清华女士、王雅玲女士回避表决);

  1、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企业来提供担保

  2、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做担保

  3、海南永熙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企业来提供担保

  4、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做担保

  详细内容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企业来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参股公司做担保额度的议案;

  1、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做担保

  2、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企业来提供担保

  3、新疆康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且由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细内容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张清华女士、王雅玲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张清华女士、王雅玲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张清华女士、王雅玲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3年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2023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其他融资业务共计人民币353.93亿元、美元0.81亿,其中中泰化学授信额度158.99亿元(存量授信为119.49亿元,新增授信为39.50亿元);下属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194.94亿元、美元0.81亿元(按照2023年2月10日汇率换算,约5.50亿元,存量授信为人民币128.13亿元、美元0.81亿,新增授信为人民币66.81亿元)。

  中泰化学158.99亿元综合授信以中泰化学信用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需做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94.94亿元、美元0.81亿元(存量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8.13亿元、美元0.81亿元,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66.81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公司做担保,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注:1、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根据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计算(未经审计);

  2、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内保外债、股权投资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金融衍生品、票据池等融资事项。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最终融资额、融资形式(期限、利率)以银行审批结果或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4、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5、中泰化学为下属公司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齐泰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由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齐泰科技有限公司另外的股东以其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提供反担保,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20%的股权质押。

  7、资产负债率70%以下控股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托克逊县中泰化学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率70%以上控股公司: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齐泰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通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威振石化有限公司、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森辉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是否使用授信额度视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了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下属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莫斯科路44号乾通源办公楼四楼8432室(A)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研发;棉纤维销售;木制品销售等。

  主营业务:纺织原料、纱线、针织面料、无纺布的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

  主营业务:焦炭、焦末、煤焦油、硫酸铵、粗笨、硫磺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煤炭洗选,煤制品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

  (3)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汽车租赁,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塑料制品、化工用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广东道7-11号尖沙咀海港城世界商业中心14楼1401室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

  (3)新疆天通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液化天然气、萘、燃料油、中性油、机械油、柴油、润滑油等的销售。

  (3)新疆威振石化有限公司为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过氧化氢(双氧水)、异丁基乙烯基醚、二氯苯、合成材料制造、销售;其他化工产品制造、销售等。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食用农产品、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木材、家具、工艺品、文体用品、化妆品、纺织品及原料(除棉花收购)、包装材料、燃料油(除危险品)等的销售,化肥经营,煤炭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等。

  (4)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担保期限与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需担保的额度为194.94亿元人民币、美元0.81亿(按照2023年2月10日汇率换算,约5.50亿元人民币),合计约200.44亿元人民币,具体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其他融资业务,本次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担保、下属公司间互保,主要是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总体风险可控。以上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所以,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12,243.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6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37,780.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5%;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新增授信担保691,669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603,912.05万元(剔除2023年度到期不再续贷的贷款担保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2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 参股公司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经”)、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物产”)、海南永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永熙”)、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石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185,000万元,由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41,259.90万元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内保外债、股权投资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金融衍生品、票据池等融资事项。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最终融资额、融资形式(期限、利率)以银行审批结果或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3、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4、上述对外担保中,存量担保为人民币2.10亿元,新增担保2.02亿元。

  上海多经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泰信物产、海南永熙为上海多经的控股子公司;中泰石化为中泰集团控股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杨江红、于雅静、赵永禄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煤炭及制品、橡胶制品、有色金属合金的销售等。

  主营业务:石油沥青、矿产品、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食用农产品(不含蔬菜、水产、鲜肉)、橡塑制品、棉花、建材、饲料、纺织品及原料、钢材、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及制品、纸制品及原料、化肥等的销售。

  泰信物产系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多经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多经为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合成材料制造、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等。

  4、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库尔勒石化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主营业务:货物、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塑料制品、化工产品、电子产品等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等。

  4、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海南永熙系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多经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多经为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为上海多经、泰信物产、海南永熙、中泰石化提供41,259万元担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上述担保事项由公司按持股比例做担保,目前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具体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放款时签订相应的合同。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担保比例不超过持股比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与上海多经、泰信物产、海南永熙、中泰石化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40,563.80万元(未经审计),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2、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51,016.70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12,243.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6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37,780.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5%;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新增授信担保691,669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603,912.05万元(剔除2023年度到期不再续贷的贷款担保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2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海南永熙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1、程序性。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了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此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海南永熙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2022年9月财务报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康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义化学”)是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鑫科技”)参股公司,新鑫科技持有其29.75%股份;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氯碱”)、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电石”)是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参股公司根据2023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145万元,由公司及新鑫科技提供72,245.39万元担保。其中,圣雄氯碱、圣雄电石分别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55,900万元、13,000万元,期限、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由公司提供68,900万元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康义化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银团贷款11,245万元,期限5年,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由新鑫科技按持股比例29.75%提供3,345.39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主营业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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